L去年过生日的时候给自己买个一双鞋,白色的,粉红色的边儿,后跟儿跟两侧有小不点的碎花补丁。
说实话,买的时候真的是凑活。本来想要一个红白的,没有。于是就买了这双仅剩一个号的打折鞋。也算是有缘吧,脚号正合适。
实在不是L的风格,但穿出来也赢了不少赞美。
可是,就是不舒服,自己的脚最知道。后跟蹭过皮,脚心磨过泡。时间久了,白鞋就脏了,洗了几次也不干净。
终于,L不想要他了,想把他扔到妈妈那边,后来没舍得。
再后来,鞋子就真的旧了,不用穿袜子也合脚,磨破的鞋边也变得有品味了,鞋底有一块胶皮也裂了,连费力的刷鞋也变成直接扔到洗衣机里转了。
一双鞋子,买的时候的价钱不是他真正的价钱,刚穿上时的感受不是你真正的感受,两反面都要磨合磨合,日子久了,一个伟大的词----习惯 了,就什么不适应都没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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